2020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3)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考情分析 丨 发布时间:2020-10-31 10:39:03

 (三)丙类传染病

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等。
二、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
方针:预防为主;管理原则: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三、传染病预防、监测预警与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的预防
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工作;医疗机构的预防工作;其他相关的预防工作。
(二)传染病的监测预警
建立和健全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提高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
(三)传染病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义务疫情报告人和责任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报告时限、方式(日常疫情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疫情报告;有关部门的疫情报告和通报)。
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一)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传染病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医疗机构的隔离治疗措施;疾控机构的疫情控制措施;政府的隔离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疫区宣布及封锁。
(二)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污染的相关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
(一)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卫生部门及其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规定
(四)卫生行政执法监督
六、相关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
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制度;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四、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需要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理
政府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应急处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应急处理职责;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职责;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责。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节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一、药品管理概述
二、药品研制和注册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四、药品生产经营的管理
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六、药品上市后管理
七、药品价格和广告
八、药品储备和供应
九、药品储备和供应
十、监督管理
十一、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法律制度
一、医疗纠纷预防的基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二)医疗产品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三)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
(四)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五)医患沟通机制与投诉接待制度
二、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事故的概念与分级
(一)概念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六节 医疗侵权法律制度
一、医疗侵权责任概述
(一)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医疗侵权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特殊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以下情况:医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严格责任原则。
三、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方义务与侵权法律责任
告知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诊疗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医药相关制品质量保证义务及其法律责任;病历资料填写、保管及提供义务与法律责任;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义务;不实施不必要检查的义务;紧急情况下的救治义务。
四、医疗机构的免除赔偿责任事由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四)其它法定理由
五、患方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医疗损害赔偿范围
(一)对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对间接受害人的赔偿范围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七节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医疗卫生机构
四、医疗卫生人员
五、药品供应保障
六、健康促进
七、保障与监管
八、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医学伦理道德
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概述
一、医学伦理学的概念
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
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一)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实践中所有的医德现象。具体研究对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
(二)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德基本理论;医德规范体系;医德实践规律和医德现实难题。
第二节 医德基本原则与规范
一、医德基本原则
(一)医德基本原则的概念
医德基本原则是医德规范体系中居统帅和主导地位的最高规范,简称医德原则。它是某一医学发展阶段及特定社会背景之中的医德基本精神的集中反映,是医德规范体系构建基础和直接根据,是调节各种医德关系都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最高要求。
(二)我国当代医德基本原则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三)医德基本原则内涵
1.知情同意
2.医疗最优化
3.医疗保密
4.生命价值
(四)生命伦理四原则
1.尊重原则
2.不伤害原则
3.有利原则
4.公正原则
二、医学道德规范
(一)医学道德规范的概念
医学道德规范是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伦理标准或准则,它是在医德原则的指导下,协调医务人员人际关系及医务人员与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或具体要求,也是培养医务人员医德品质的具体标准,简称医德规范。
(二)医德规范的作用
1.医学道德准则体系中的构成主体
2.医德规范是进行医学道德评价的直接尺度
3.医德规范是实施医院管理的重要依据
4.医德规范是医学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三)医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以人为本,救死扶伤
2.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3.平等交往,一视同仁
4.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5.廉洁行医,遵纪守法
6.诚实守信,保守医密
7.互尊互学,团结协作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第三节 医疗人际关系伦理
一、医患关系伦理
(一)医学关系中的医患关系
1.医患关系的概念
医患关系是指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的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
2.医患关系的内容
医患关系分为技术关系与非技术关系,非技术关系包括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价值关系和法律关系。
3.医患关系的性质
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和契约关系
4.医患关系特征
(1)医患双方目的的共同性
(2)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
(3)医患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二)医患关系模式
1.医患关系模式概念
医患关系模式是指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描述和概括医患关系的标准样式。
2.常见医患关系模式
(1)维奇模式:纯技术模式,权威模式,契约模式。
(2)布朗斯坦模式:传统模式,人本模式。
(3)萨斯—荷伦德模式: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
(三)医患冲突
1.医患冲突的原因
(1)社会方面的因素
(2)医院管理方面的因素
(3)医务人员方面的因素
(4)患者方面的因素
2.医患和谐的伦理诉求
(1)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制度设计
(2)完善和谐医患关系的医院规章建立
(3)强化医师职业伦理精神
(四)医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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