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如何判定是否取得中国国籍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21-01-21 09:46:37

 在宪法中我们经常提到“公民”这个概念,所谓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是一个法律概念。那么我们怎么界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取得中国国籍呢?本文将对此考点进行总结。国籍是指一个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的法律资格。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国民或公民的资格。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因出生取得和因加入取得两类。

 
一、因出生取得国籍
 
因出生取得国籍又称原始国籍,是最主要的一种取得国籍的方式,分为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和混合制原则三种。血统主义原则是根据父母的国籍来确定一个人出生时的国籍。血统主义又分为单系血统主义和双系血统主义。前者是指父亲的国籍决定其子女的国籍;后者是指父母的国籍决定子女的国籍。出生地主义原则是根据一个人的出生地来决定其国籍,不问父母国籍如何。而混合原则则是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来确定国籍。
 
我国在因出生取得国籍的问题上适用双系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原则。双系血统主义体现在:《国籍法》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比如:中国的女子刘某嫁给甲国男子并定居甲国,后在甲国生下儿子,如果儿子在出生时就具有甲国国籍,则其不具备中国国籍;反之,则取得中国国籍。
 
出生地主义原则体现在:《国籍法》第6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需要注意的是,因出生在中国而取得中国国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父母均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2.父母已经在中国定居。条件缺一不可。比如:一对无国籍的夫妇来中国留学一年,期间诞下一男孩,该男孩不可能取得中国国籍,因为其父母未定居中国。
 
二、因加入取得国籍
 
因加入取得国籍又称为继有国籍,是指由于本人意愿或者某种事实,根据一个国籍法的规定而取得该国国籍。申请入籍,在我国,受力国际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的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但假如中国国籍的申请,均由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此外还要强调一个知识点,《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读了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如何取得中国国籍有了新的认识。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