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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2017年合同制书记员招聘12名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招考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17-09-18 10:15:12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2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测试、面试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人数为12名(其中男性不少于7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2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品德良好;

6.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未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中的人员;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报名)。

2.报名地点: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519室(永川区萱花路743号)

3.报名所需材料:请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考试占30%,计算机操作测试占30%,面试占40%。

2.文化考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

1.按照笔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依次进行。

2.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报考人员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报考人员经笔试、测试后,根据合格人数笔试、测试成绩之和,按与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经面试后,根据笔试、测试、面试三项成绩的总分,按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合格的,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可小于原计划招聘人数),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其他未尽事项由我院负责解释。

六、聘用及管理

1.按照相关规定,招聘人员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我院负责。

2.对工作胜任者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此次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主要协助检察官工作,承担检察院业务环节各类案件的记录、司法文书的填写、收发以及订卷归档等辅助工作,不独立承担办案业务。

七、招聘纪律

本院将严格招聘程序,按政策规定办事,在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等关键环节时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政治处:49585067 监督电话:49585090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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