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内容内容就是告诉大家:什么是法律、法律和别的社会规范有何差异、法律有什么特征、等等问题的学科。那么今天我们就具体来学习一下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经过必要的程序通过,能够反应统治阶级意志,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国家性,反映为——阶级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人民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并最终反映为——物质制约性。那么在考试当中只要涉及“决定”一类的问题就要联系物质,或者与其相关联的东西,比如经济基础、比如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发展关系)等。
其次,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而非全体或部分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在考试中时常会考查。还要注意,用人民来替代统治者也是不对的,因为不是所有国家人民都是统治者。
再次,法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分别是从无到有的创制和原来就有,只是国家加以认可两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都具有国家意志性,但体现国家意志性的不一定是法律,例如政策。
最后,大家要注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个地方体现的是国家强制性,同时,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最突出的特征,此外大家要知道所有的社会规范都是有强制性的,只是其施与的主体不同,法律的强制性由国家施与,而其他的社会规范的强制力是由其他的社会力量施与的,考试中往往会出案例选特征,记住:一般犯罪的家伙被抓,被惩罚都体现:国家强制性,并且,国家二字不能丢!
以上就是关于法的概念的内容,是法律基础知识必须掌握的一个核心知识点,是学好法律的一个基础。虽然知识点很抽象,但是在考试中考查的不难,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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