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关考点提炼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21-01-06 09:28:46

 现谈及宪法,我们都会想到它是神圣的而至高无上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如果我们把宪法比作一个建筑,那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像这个建筑的顶梁柱,起着支撑作用。接下来重庆选调生面试培训小编就这方面的知识点详细给考生们介绍,希望考生们能够吸收记忆。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
1.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享有者,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不是直接管理国家,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管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
 
二、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基本人权写入宪法,构成了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基础。从本质上讲,宪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来保障和巩固公民权利。其背后的深层次道理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来限制公权力,进而达到“控权保民”的目的。
 
三、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正式确定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和人权的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
 
四、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是指制约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值得提醒的是,我国的权力制约不是西方国家的分权制衡(权力分立)模式。
 
五、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组织原则。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为例可以很好的解释民主集中制。首先,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的权力通过民主的方式集中到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权力机关;其次,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最后,其他国家机关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要受到人民的监督,这就形成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在宪法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贯穿了宪法最基本的精神和最根本的价值取向,具有宏观的指导作用、协调作用和补充作用,构成了一国法律制度的基石。
例题分析:
下列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有?
A.人民主权
B.基本人权
C.法治原则
D.分权制衡
【答案】ABC。解析: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五个,分别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国家叫做权力制约,资本主义国家叫做分权制衡,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通过此题可知,宪法的基本原则这部分知识点主要是两个,一是记忆有哪些基本原则,二是每项基本原则对应的宪法条文。把握好这两个方向,我们就可以轻松地把这一部分的知识点牢固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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