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重庆村官面试培训公示信息

2020年四川省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报名条件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公示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20-03-31 10:17:00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放宽到42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优秀工人农民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日期间出生);事业编制人员为18至35周岁,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放宽到38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优秀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藏区放宽到初中)。
优秀工人农民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放宽到高中<中专>);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至少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力。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