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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柱县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遴选29人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招考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21-04-02 14:45:24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岗位)和指标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25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岗位)见《2021年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岗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向县内各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县内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含学校、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入工作年限)。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须满2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除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任职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底,按照整月计算。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岗位)表》。《遴选职位(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731会议室(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19号7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2021年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3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即2017-2019年)、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遴选公告和职位(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准考证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岗位)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岗位),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各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岗位),报考该职位(岗位)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持有考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考前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健康管理措施由考试组织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公共科目考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公开遴选职位《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划定。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团县委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等4个单位的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分别由上述4个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遴选单位公布。
3.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大纲。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未设《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5.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后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下同)查询本人公共科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二)面试
面试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4月17日上午8:00前。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可于面试当日21:00后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县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的综合成绩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遴选职位设置试用期的,试用在公示后进行。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遴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它
县委组织部对遴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公务员职位023-73330081 事业岗位023-73332860
传真:023-73339491
监督电话:023-73330535
附件: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度石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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