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像“足坛打黑”那样严惩体坛腐败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17-12-11 17:43:27

事件背景

123日,最高检旗下刊物《方圆》杂志刊发了一篇名为《中国体坛高层触目惊心的腐败》的文章,其中关于田亮和领导交恶的内容十分惹眼。文章称,在2005年进行的十运会上,跳水名将田亮被打压。比赛前,在裁判休息室里,一位体育界高层要求无论田亮跳得有多好,最多只能给8.5。一位裁判没有遵照领导的意图给田亮压分,打出了9.5分的公平分数,失去了最佳裁判评选的资格,因得罪领导不久后辞职。

 

根本原因

近年来,在一些项目好成绩“光环”的掩盖下,少数体育官员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权力,成为重要比赛结果的操纵者。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为了“照顾”东道主辽宁 队的金牌任务,国家花游队前掌门俞丽先后收受了辽宁游泳中心主任20万元的贿赂,结果导致花游项目出现重大打分纠纷。

 

目前中国体育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个很大的体制障碍,那就是赛事审批。大到运动会、锦标赛的举办,小到民间的一个商业赛事,都需要体育主管部门的审批。

 

每有赛事,体育主管部门都会收取不菲的审批管理费用,却不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实质上是一种 变相的权力寻租

 

多年来,体育总局及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在赛事管理上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条”,赛事审批权已经成为牟取部门灰色利益的工具。

 

“管办不分”的另一个体制弊端,是导致体育官员兼职现象严重。如落马的体育大佬肖天,除了体育总局副局长的身份,他还兼着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国际击剑联合会终 身荣誉委员、中国击剑协会主席、中国滑冰协会主席、中国马术协会主席、中国体育战略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篮联副主席等数职。

 

这就为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如果是一个体育经纪人、赛事主办者在体育商业活动中获利,无可厚非;但如果由一个兼职的体育行政官员来做这些事,其获取酬劳的行为肯定是违纪违法的。

 

建议办法

只有通过改革体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才能最终解决问题。除了体制上的原因,要杜绝体坛腐败,从体育总局到地方体育局,要扭转“金牌至上”的错误政绩观。

 

防止和遏制体坛腐败,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我国体育法治现状目前存在“四化”短板——立法迟延化、执法利益化、监督形式化和司法边缘化,“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坛腐败防范与治理体系是一项迫切任务”。

 

当前的体坛腐败,主要是竞技领域的腐败,因而有必要从利益导向、利益分配、利益惩罚等方面构建竞技体育反腐约束机制。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在运动员选拔、裁判打分、赛事审批等环节发生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体育事业‘去行政化’上多下功夫,从全民体育、群众体育等多角度建立体育发展的科学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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