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重庆市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0 09:36:56 | 查看人数 | 来源:渝岸公考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忠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生一览表》(附件2)。其中附件2中序号1招聘属地化医学生(重庆生源地或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2名(属地化医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或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或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附件1中序号1-2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2021年后的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2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2021年后的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2年毕业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前,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及时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按《忠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8:00期间,访问报名网址http://113.249.157.217:13112/exam-system-examinee/zx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8月19日12:00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8月1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请仔细阅读《重庆市忠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于2022年8月20日9:00-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3112/exam-system-examinee/zxg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忠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件2。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生岗位(附件2)根据《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规定,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增加笔试,达不到4:1的,全部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及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忠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等级证书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因各自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忠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所有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量。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附件1考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附件2考试岗位

    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未开展笔试: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忠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操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未开展笔试的岗位,如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另行通知,若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ongxi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忠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话咨询忠县卫生健康委及忠县人力社保局。忠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23-54454088;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54246481。

    3.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重庆市忠县人民政府官网、考点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15.92 KB)

 2.忠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化医学生一览表; (12.84 KB)

3.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 (210.91 KB)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756.49 KB)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192.00 KB)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15.08 KB)

7.忠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14.99 KB)

 8.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3.50 KB)

 9.忠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36.00 KB)

 

原标题:重庆市忠县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链接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8/t20220809_10988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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