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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璧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5人

2022-04-21 09:21:53 | 查看人数 | 来源:渝岸公考

  【导读】2022年璧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渝岸公考公众号。

  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至2022年3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截至2022年3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上午9:00至4月22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下载《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916392210@qq.com)。

  3.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5:00到重庆璧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楼审委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且无异常情况,如14天内离渝,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分为文字速录和命题作文,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思考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文字速录能力等,技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文字速录和命题作文成绩各占50%,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技能考试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速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璧山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在该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报到,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年内,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相同岗位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本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宜

  (一)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4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老师(023)41702320。

  (二)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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