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重庆市交通局公开选聘局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8 13:42:54 | 查看人数 | 来源:渝岸公考

 为进一步加强市交通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市交通局党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局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 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5. 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 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8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市交通局按照岗位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我要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交通局公开选聘局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8189:008239:00。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市交通局将按照考生网上申报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9183258)。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824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825900前在网上交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聘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交通局研究同意,可相应降低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交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9130900—917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市交通局将联合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共科目笔试后举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市交通局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通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为综合面试。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大纲请参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时间为2022917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通知。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通知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 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招聘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交通局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上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市交通局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选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交通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内或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私自报考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可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经市交通局研究同意,可相应降低比例或取消职位。如降低比例后继续选聘,一般考生面试成绩应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以下规则计算(考生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面试后当场宣布,并在市交通局官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市交通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交通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市交通局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市交通局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将登记并报市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由市交通局研究决定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http://jtj.cq.gov.cn /)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作为拟聘人选,试岗期3个月。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我局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聘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选聘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选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或存在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报市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通报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

十、其他

选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 本公告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联系电话咨询。

2.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或市交通局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 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4.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5. 选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23-89183258

重庆市交通局公开选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5233770@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重庆市交通局公开选聘局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10.97 KB)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86.46 KB)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29.50 KB)

4.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简介 (12.06 KB)

原标题:重庆市交通局公开选聘局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链接来源:https://jtj.cq.gov.cn/zwgk_240/zfxxgk/fdzdgknr/gggs/tzgg/202208/t20220817_11013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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