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巫山县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考核招聘32人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招考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21-10-16 10:27:3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42号)、《巫山县委编委2021年第2次会议纪要》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2019年招募到巫山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招募到巫山县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3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13名,乡镇事业单位19名,详见《巫山县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附件1);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境外归国人员,请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报名时间、地点等安排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9:3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资格查审合格者,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10月22日9:30-11:3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在笔试中缺考者或者笔试成绩得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二)面试。

面试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公示,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比例。本次考核招聘面试不设比例,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和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选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ush.cq.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ush.cq.gov.cn/)“事业招聘”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按时取得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电话咨询考试考务部门。 

考试考务联系人:郑福军、向林灵,联系电话:023-5753219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巫山县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92.02 KB)

2.巫山县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61.50 KB)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 (46.50 KB)

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185.00 KB)

5.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53.00 KB)

原标题:巫山县2021年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52/zwgk_72016/zfxxgk/sydwgkzp/202110/t20211013_9803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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