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程序完成部分岗位的招聘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公示信息 丨 发布时间:2017-01-16 15:55:41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我校已按照《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程序完成部分岗位的招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将部分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纪监审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

邮编:400065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23-61638807,13101391013

熊老师,023-61638079,1388391413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特别说明

1.补充招聘岗位拟于三月初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

2.已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将于2017年6-7月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进行公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7年1月1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