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宅基地的使用权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21-04-11 09:23:07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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