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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法检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究竟有何不同?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21-04-28 09:22:03

 首先,说一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有点像“告状”,就是去找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诉讼则是去法院申请。所以在这个部分能看到,最大的不同是申请的“地方”是不一样的。那么考生在题目中需要仔细观察,看看题中所给的“地方”是哪里,那么也就能很快判断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了。

 
其次,在行政复议中,要特别熟练的掌握行政复议机关。这是这部分知识点的难点。这块建议考生熟记,当然不是去背诵,而是多去练习。在行政复议机关中,你会发现,基本上都是在找上一级,而如果被申请人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部门的话,则是他们自己。但是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准确的找到法院。这部分知识点和行政复议机关同等重要,而我们知道,我国的法院也分工不同,所以在找法院的时候,也需要分两步走,先弄清楚级别管辖,也就是基层法院、中院、高院、最高院这四级法院分别管辖什么案件。其次,考生还需要弄清楚地域管辖。也就是什么案件去被告所在地法院,什么案件既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去原告所在地法院。在考生备考中,不仅会用到大家的记忆能力,还需要用到理解,才能较好的把握。
 
上面我们说的复议机关和法院,其实就是这块知识点的重点考查部分了,那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你还需要了解最后一个问题,行政诉讼的被告。根据以往考生备考经验来看,这块是最模糊的地方,原因在于很多考生分不清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复议机关,学的东西多了,就混杂在一起分不开了。其实行政诉讼的被告,就是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而行政复议机关就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上一级。把握住这一块,那么这个容易弄混的知识点也就很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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