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重庆法检面试培训班备考资料

2021重庆法检考试普法常识: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维权呢?

来自:渝岸公考 丨 发表人:备考资料 丨 发布时间:2021-03-26 10:05:03

 1.哪些是“霸王条款”?

 
“商品售出,一概不退”、“解释权归本公司(店)所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本公司有权单方面更改协议内容”……
 
大家通常理解的“霸王条款”,法律术语来讲就是格式条款,即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应该合理提示。《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实际中,一些不良商家把“霸王条款”隐藏在长篇协议文字当中,或者采用特别小的字体标注在页面角落,消费者难以注意到,在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则以“合同已写明,不构成违法”推卸责任。
 
有些格式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格式条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3)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以上内容,即使提供条款的一方作了合理提示,消费者表示同意,这类条款也是无效的。
 
2.遇到“霸王条款”,消费者该怎么办?
 
(1)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
 
(2)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鲜活易腐、定制商品等除外。
 
(3)要求按照合同约定退货、换货、修理、补偿费用等。
 
(4)经营者存在欺诈的,可要求增加赔偿商品价款的3倍(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如果买的是食品,可要求的惩罚性赔偿分别是10倍的价款、损失的3倍)
 
(5)对于食品、药品,赠品、特价商品、促销商品等,即使没有支付价款,甚至知假买假,都可要求赔偿。
 
(6)因商品造成损害,既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也可以要求生产厂家赔偿。
 
(7)如果电商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的联系方式,消费者可要求平台赔偿。
 
(8)因为看了虚假广告而购买商品导致身体损害的,可要求广告代言人、发布广告的电视台网站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商家不给予处理的,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投诉举报,也可在12315网站、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投诉举报。当然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但成本较高,建议先投诉举报。
 
3.买买买应注意什么?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消费者购物消费,特别是网上买买买,应当养成以下习惯,便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去正规商铺消费,购买正规产品。一般来说,有工商经营执照或者大型的商场、电商平台、自营店铺、经认证的旗舰店的商品更值得信赖。
 
(2)消费前仔细询问商品服务相关信息,包括质量规格、功能、价格、生产厂家、保质期、售后服务等自己关心的方方面面,有言在先,维权更顺。
 
(3)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聊天记录、下单记录、物流信息、购物小票、转账记录等是常用的能够证明消费的证据,这些凭证应当尽量保留时间长一些,确保商品没有问题再丢弃(或删除)。
 
(4)及时维权。商品是否按时收到,收到后应当及时查验商品质量,检查外包装、商品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缺少,一旦发现不符合事前的约定,应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反馈。因为有些商品具有服务期限,比如7天无理由退货,有些则约定有质量检验的期限,防止错过期限引发纠纷。
 
 
[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会马上处理。

分享: